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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實施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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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11月底
5,296人
統計小百科
「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」當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,為避免資遣員工,造成更多社會問題,雇主與勞工先行協商減少工時。
「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人數」是指雇主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,達成協議之勞方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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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數
人數
說明:
本資料自98年起統計,100年5月底因實施家數歸零而終止,其後於100年10月底恢復定期公布,並於同年11月中起新增實施人數。
105年2月中、106年1月底、107年2月中、108年2月中、109年1月底、110年2月中、111年1月底適逢年假,故無統計數據。
以日期標示之資料係指該日公布之統計。
年.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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